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最高限价:1-24项金额合计不能超过分项预算(65万元),25-32项金额合计不能超过分项预算(23万元)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活动中出现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财政部门后,启用备份文件。

